关于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2-10-24阅读人数:395

各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10月10日清晨5时30分,西安中铁十八局引汉济渭工程六号洞项目部12间三层活动板房发生火灾。截至昨晚10时,已有12人不幸遇难,2人失踪,24人受伤。当前已进入深秋时节,天气干燥,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建筑工地极易发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现就加强我市建筑工地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建筑工程参建单位要认清当前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严峻形势,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明确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开工前编制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方案和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特别对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建设及监理单位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

 二、全面加强建筑工地生活区、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

1、建筑工程特别是大型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对工地生活区进行合理布置,满足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包括防火间距等应符合规范规定,搭建临时设施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当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宿舍内严禁私自隔建。

 2、办公、生活区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必须按规范要求配备到位,并始终保持完好,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平米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设置疏散通道和指示标志。

3、生活区要加强生活用电及用气管理,生活区电气线路要由持证专职电工接线布线,规范敷设,做到合理配电,电箱内自动开关,漏电保护器必须灵敏可靠。严禁乱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电饭煲、电热毯、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并为每间宿舍配备安装相应功率的限流保护装置(负载识别器)和漏电保护装置。严禁将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宿舍内。

三、立即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大检查

各施工企业要立即组织人员对各自承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生活区宿舍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按要求安装相应功率的限流保护装置(负载识别器)和漏电保护装置以及是否存在可燃、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管理部门要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我委将不定期进行分组督查暗访,对发现建筑工地生活区消防措施不到位、管理制度不落实的,将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给予预警或记录不良行为等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对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